親愛的投資人,您好
通知您:
轉安本投顧通知:
一、安本標準投信於民國(以下同)107年2月12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以金管證投字第1070304083號函核准與安本投顧合併,以安本標準投信為存續公司,安本投顧為消滅公司。
二、安本標準投信與安本投顧已決定以107年3月14日為合併基準日,自合併基準日起安本投顧所有資產、負債及權利與義務,均移轉予安本標準投信承受。
三、金管會核准原由安本投顧擔任總代理人之安本環球系列境外基金,自合併基準日起由安本標準投信取代安本投顧辦理安本環球系列境外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總代理業務,投資人之權益不因總代理人之變更而受影響。
特此通知
祝您投資順利
元大證券財富管理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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