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國自然人: 限非美國稅務居民,並提供相當新台幣3萬元以上財力證明文件。
2.本國法人 : 限非美國稅務居民,並提供相當新台幣30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文件。
3.外國自然人: 限非美國稅務居民,並提供相當新台幣3萬元以上財力證明文件。
4.外國法人 : 限非美國稅務居民,並提供相當新台幣30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文件。
開戶時提供之財力證明文件,須為近一個月以內的財力證明文件影本,以證明開戶本人資產現值達高淨值標準。
可以。未成年人辦理開戶時,需由父母雙方親自攜帶雙方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共同辦理,或由父母一方單獨持他方「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代理開戶。
投資人在元大證券同一家分公司辦理財富管理信託帳戶業務,每人以開立一戶為限。
法人客戶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條件:
一、財力證明文件
最近一期總資產超過新台幣5,000 萬元或1 億元,且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二、授權辦理交易之人具備充分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一)授權辦理交易之人於「專業知識問卷」得分達80 分(含)以上或提供其他足以證明具備充分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之佐證文件。
(二)授權辦理交易之人提供足以證明具備充分金融商品交易經驗之佐證文件。
三、聲明事項
(一)本公司授權辦理交易之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二)本公司充分暸解相關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潛在風險;相關投資的損失將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三)本公司於充分瞭解貴公司與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進行交易得免除之責任(包含不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進
行結構型商品交易時,得免除提供商品審閱期、宣讀結構型商品之客戶須知重要內容、錄音保留紀錄等,及相關法令明文
得免除之責任,均屬之)的基礎上,申請受分類為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
(四)本公司瞭解本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申請若獲 貴公司接受,將不受「客戶投資風險屬性及可承作商品風險等級對應表」
所列舉之商品風險等級分類限制。
自然人客戶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條件:
一、須提供財力證明文件(二擇一 )
(一)提供境內外資產總額新臺幣 3,000萬以上 (或等值外幣,下同 )之財力證明文件 (可合併使用以下方式
1.金融機構最近一個月存款證明文件。
2.持有有價證券 (諸如集保庫存、基金、定期存單及債券附買回交易 )最近一個月證明文件。
3.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或一年內繳稅單據。
4.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二、須具備充分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一)於「專業知識問卷」得分達 80分 (含 )以上或提供其他足以證明具備充分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之佐證文件 。
(二)提供足以證明具備充分金融商品交易經驗之佐證文件。
三、聲明事項
(一)本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二)本人充分暸解相關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潛在風險;相關投資的損失將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本人於充分瞭解貴公司與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進行交易得免除之責任(包含不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進行結
構型商品交易時,得免除提供商品審閱期、宣讀結構型商品之客戶須知重要內容、錄音保留紀錄等,及相關法令明文得免除
之責任,均屬之)的基礎上,申請受分類為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
(四)本人瞭解本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申請若獲貴公司接受,將不受「客戶投資風險屬性及可承作商品風險等級對應表」所
列舉之商品風險等級分類限制。
(五)選擇以一、(二)方式(申請同時,單筆投資逾新臺幣300萬元;且庫存總額逾新臺幣1,500萬元) 提供財力證明文件之自然人客
戶,聲明知悉並將遵守:
依相關法令規定,以此資格取得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身分之投資人,若投資僅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得投資之商品,
則單筆投資最低投資金額須逾新臺幣300萬元,且於本公司之庫存資產總額須逾新臺幣1,500萬元(加計本單筆投資);若投資非
專業投資人(或稱非專業客戶)亦得投資之商品,則視其單筆投資金額及於本公司之庫存資產總額,而決定應以何種形式交易--單
筆投資金額若逾新臺幣300萬元,且於本公司之庫存資產總額若逾新臺幣1,500萬元(加計本單筆投資),則投資人應以適用於專
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之程序投資商品;若投資人單筆投資金額或於本公司之庫存資產總額未達門檻,則應以適用於非專業投
資人(或稱非專業客戶)的程序投資商品。
相關申請條件主管機關如有修訂,將依最新規定辦理。
原則上開戶完成之次日始可交易。
您於開戶時,開戶文件會請您填寫手機號碼,待完成相關資料審核後,即會透過簡訊的方式通知已完成開戶。
請您本人於週一至週五8:00-16:00攜帶身分證正本、原留印鑑至原開戶之分公司辦理。
1.臨櫃:須本人攜帶身份證(正本)雙證件、印章及財力證明至元大證券全省分公司辦理。
2.網路:請點選下列網址進行開戶申請
3.行動裝置:請安裝元大「投資先生APP」即可進行開戶申請。
財富管理信託商品的交易時間原則為上午9:00至下午3:00。
財富管理信託商品交易,可經由臨櫃、傳真及電子交易三種方式辦理買賣,理財規劃人員於接獲傳真的委託單,並經電話向客戶確認委託內容無誤後,即進行商品交易。
可以傳真方式辦理。
理財規畫人員透過投資人所簽署『運用指示書』進行作業,將客戶所指定金額由『客戶約定的銀行自有帳戶』撥轉至『元大證券財富管理專戶~子帳戶』。
1.國內基金
(1)申購:交易日(T日)
(2)贖回:交易日+1(T+1日)
(3)轉申購/轉換:贖回[交易日+1(T+1日)];轉申購[依不同基金商品而異(可能長達T+5或以上)]
2.境外基金:依不同基金商品而異
3.基金交易淨值計價特殊規定詳見「計價說明」。
4.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各基金公司之公開說明書。
若客戶於開戶時已留存電子信箱,當日生效的交易指示,元大證券會於當日交易截止時間以Email方式寄發『執行指示通知書』,通知客戶已執行指示。
於開戶時可選擇每月對帳單之收件方式(Email或紙本皆可),元大證券會依據客戶的選擇於每月10日前寄發上月份之帳單予投資人。
「短線交易」之期間定義依不同上手而異,現行多數基金之短線交易為自申購成交後七個交易日,客戶從事短線交易有可能遭上手拒絕該筆交易,或者收取短線交易費。
1.定時定額申請日次一個營業日約定的契約原則就生效。原則上若客戶要扣8號定時定額,那就需在7號前提出申請,要扣18號
的定時定額,那就需在17號之前申請。
2.定期定額契約之變更亦同。
每個月1日~31日皆可設定為扣款日。
[注意事項]
(一)若扣款日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扣款。
(二)若扣款日設定為29、30或31日,於當月無29、30或31日時,則不扣款。
否,當客戶的信託專戶又有足夠餘額時,將會依原契約內容繼續扣款。
客戶有二種方式可選擇:
1.只扣自有帳戶(交割戶)的資金;或是
2.先扣自有帳戶(交割戶),金額不足時改扣信託專戶的資金。
無。
信託資金配置於存款者,存放在元大銀行之活期存款(新台幣活期存款、外幣活期存款);利率請參考元大銀行新台幣、外幣活期存款利率, 其中結息日及其他配置新台幣/外幣活期存款事項(包含費用,若有),依元大銀行之規定辦理。
自民國103年3月1日起恢復收取『信託管理費』,並同步實施以下優惠: | |||||||||||
☆ 優惠(一) | |||||||||||
民國103年2月28日前完成申購之庫存部位,免收信託管理費註1。 | |||||||||||
☆ 優惠(二) | |||||||||||
民國103年3月1日後投資的新部位(含單筆申購、原定時定額扣款註2),享持有前180天(含)免收信託管理費優惠。 | |||||||||||
☆ 優惠(三) | |||||||||||
信託管理費依年率0.2%計算,於贖回時計算收取,無最低消費金額之規定。 註1:免收信託管理費優惠,含2/28以前轉換後之新部位於贖回時均適用。 註2:含103年2月28日前約定的定時(不)定額契約,於103年3月1日以後扣款申購的部位。 信託管理費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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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遞延)申購手續費(註1)
(1)收費標準:依各基金公司相關手續費率收取,費率為0至5%,最低收費依下方(2)說明。
(2)最低費用:
■境外基金 (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單筆(註2)]:無
[定期定額]:無
■國內基金 (含國內ETF)
[單筆(註2)]:無
[定期定額]:無
2.信託管理費(註3)
(1)收費標準:每年0.2%計算,於贖回、轉換或其他依受託人訂定之計算方式及扣收時點扣收,最低收費依下方(2)說明。
(2)最低費用:
■境外基金 (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單筆(註2)]:新台幣500元
[定期定額]:新台幣200元
■國內基金 (含國內ETF)
[單筆(註2)]:新台幣200元
[定期定額]:新台幣100元
3.轉換手續費(註4)
(1)收費標準:基金轉換時,受託人將收取右欄之轉換手續費,加計轉換前基金與轉換後基金申購手續費之差額(若有)。
(2)最低費用:
■境外基金 (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新台幣500元
■國內基金 (含國內ETF):新台幣50元
4.贖回手續費(註5)
(1)收費標準:單筆投資/定時定額投資受託人不收贖回手續費。
(2)最低費用:
■境外基金 (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屬ETF者收取贖回金額百分之1.5之贖回手續費。
■國內基金 (含國內ETF):直接在集中市場交易ETF,買進手續費為千分之1.425,賣出的費用除了千分之1.425手續費,加
千分之1的交易稅。
註1:國內基金及A股境外基金於申購時一次由委託人給付予受託人,費用為信託本金乘以適用費率;B股境外基金於贖回時給付
,費用為市價與信託本金孰低者乘以適用費率。B股境外基金申購時暫不需繳納申購手續費,但贖回時基金公司將收取遞
延申購手續費,並自贖回總額中逕行扣除。
註2:單筆申購境外基金所涉匯款至基金發行機構帳戶之匯款作業處理費,每筆收費0~3美元,於申購時一次由委託人給付予受
託人。
註3:如受託人另有規定,相關費用得依適用匯率以等值外幣支付。
註4:於每次基金轉換時由委託人另行一次支付予受託人;如受託人另有規定,前開費用得依適用匯率以等值外幣支付。另基金
轉換時,基金公司或將另依相關商品文件,內扣或外收轉換費用。
註5:於贖回基金時由委託人一次給付予受託人,如受託人另有規定,得依適用匯率以等值外幣支付。
(1)信託管理費
依商品而異,以書面或網頁等方式揭示予委託人知悉。 所持商品若須扣收,每年0.2%計算,依其實際信託期間,於撥付贖回
款項時扣收,每次最低扣收金額為等值新台幣200元整。
(2)信託手續費
信託手續費依本公司公告之手續費而定,依商品不同而有不同費率,以信託本金乘以費率計算之,由客戶給付予本公司。本
公司收取不多於3%。
(3)通路服務費
指持有期間之通路服務費,受託人(本公司)自本商品發行機構所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於年化後,係介於本商
品受託投資總金額的0%至0.5%間。
前述費用規定如有調整時,應依最新之規定辦理。
(1)信託管理費
依商品而異,以書面或網頁等方式揭示予委託人知悉。 所持商品若須扣收,每年0.2%計算,依其實際信託期間,於撥付贖回
款項時扣收,每次最低扣收金額為等值新台幣200元整。
(2)信託手續費
信託手續費依本公司公告之手續費而定,依商品不同而有不同費率,以信託本金乘以費率計算之,由客戶給付予本公司。本
公司收取不多於3%。
(3)通路服務費
指持有期間之通路服務費,受託人(本公司)自本商品發行機構所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於年化後,係介於本商
品受託投資總金額的0%至0.5%間。
前述費用規定如有調整時,應依最新之規定辦理。
(1)信託管理費
依商品而異,以書面或網頁等方式揭示予委託人知悉。 所持商品若須扣收,每年0.2%計算,依其實際信託期間,於撥付贖回
款項時扣收,每次最低扣收金額為等值新台幣200元整。
(2)信託手續費
信託手續費依本公司公告之手續費而定,依商品不同而有不同費率,以信託本金乘以費率計算之,由客戶給付予本公司。本
公司收取不多於3%。
(3)通路服務費
指持有期間之通路服務費,受託人(本公司)自本商品發行機構所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於年化後,係介於本商
品受託投資總金額的0%至0.5%間。
前述費用規定如有調整時,應依最新之規定辦理。
填寫『客戶投資風險屬性』問卷調查,是為協助您瞭解自身投資屬性及風險承受度,同時,您專屬的理財規劃人員將依據您的投資屬性及風險承受等級,配合個別商品或投資組合之風險類別,提供您適合之商品或投資組合。
依據法令規定,法人戶需要填寫『客戶投資風險屬性』問卷調查表。
由法定代理人填寫。
建議您先與分公司理財規劃人員聯絡或電洽02-27185886客服中心(服務時間為交易日上午8:00~下午8:00)。
1.請先確認電腦的系統版本為Windows 7及瀏覽器為IE8.0(含)以上,若不符合此版本限制,建議進行升級。
2.若電腦版本已經符合版本限制,卻仍無法正常顯示登入畫面,請依說明更改設定。[設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