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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榮生技-創董事會決議擬辦理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案,上限2千萬股
2025/02/22 04:44:0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94)向榮生技-創-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應募人資格為限,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11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20,00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20,000,000股之普通股。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擬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應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前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支應本公司各項生技醫藥研發計畫所需之營運資金需求,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募資,恐不易於短期間順利取得所需資金,並考量私募方式於募集資本方面相對具時效性及便利性,故擬以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洽特定人情形及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洽特定人情形及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對象;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本公司始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私募股數、私募價格、私募條件、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11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 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如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11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