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華美新興趨勢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積極回報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併入「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基金」,基金合併基準日:1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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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頃接獲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蘭克林華美投信)通知: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經理之「富蘭克林華美新興趨勢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積極回報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消滅基金)併入「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基金」(以下稱存續基金)乙事,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14年5月29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45967號函核准在案。
消滅基金與存續基金如下表所示:
消滅基金 |
存續基金 |
WMF000939 富蘭克林華美新興趨勢傘型基金之 積極回報債券組合基金 累積型 |
WMF000932 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基金 累積 |
WMF000940 富蘭克林華美新興趨勢傘型基金之 積極回報債券組合基金 分配型 |
WMF000933 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基金 分配 |
基金合併時程如下:
l 消滅基金最後定時(不)定額扣款日:114年7月11日
l 消滅基金最後買回/轉申購日:114年7月11日下午3:00前
l 基金合併基準日:114年7月15日
為維護投資人權益,本公司財富管理部自即日起停止接受上述消滅基金新申購(含他基金轉申購)交易。提醒您,合併後如欲就存續基金(即合併後之「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基金」)繼續為定時(不)定額扣款者,需依自身投資風險屬性重新申請並簽署定時(不)定額契約。
敬祝 投資順心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