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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亞印度政府基礎建設債券基金」將併入「瀚亞策略印度傘型基金之印度策略收益債券基金」合併基準日:114年3月6日
2025/01/17

親愛的投資人,您好:

本公司頃接獲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瀚亞投信)來函通知:

瀚亞投信經理之「瀚亞印度政府基礎建設債券基金」(以下合稱消滅基金)併入「瀚亞策略印度傘型基金之印度策略收益債券基金」(以下稱存續基金)乙事,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131213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149786號函核准在案。

消滅基金與存續基金如下表所示:

消滅基金

存續基金

WMF003417

瀚亞印度政府基礎建設債券基金

A類型-新臺幣

WMF003255

瀚亞策略印度傘型基金之印度策略收益債券基金

A新臺幣

WMF003418

瀚亞印度政府基礎建設債券基金

B類型-新臺幣

WMF003256

瀚亞策略印度傘型基金之印度策略收益債券基金

B新臺幣

WMF003419

瀚亞印度政府基礎建設債券基金

B類型-美元

WMF003257

瀚亞策略印度傘型基金之印度策略收益債券基金

B美元

WMF003420

瀚亞印度政府基礎建設債券基金

B類型-人民幣

WMF003258

瀚亞策略印度傘型基金之印度策略收益債券基金

B人民幣

 基金合併時程如下:

l   消滅基金最後定時()定額扣款日:11434

l   消滅基金最後買回/轉申購日:11434日下午3:00

l   停止受理消滅基金受益憑證之申購及買回日:11435日起

l   基金合併基準日:11436

l   資產移轉及合併完成日:114310

因印度法律不允許基金合併時消滅基金所持有之非現金資產(即有價證券)直接移轉至存續基金帳戶,消滅基金之資產必須先行變現為現金,再移轉至存續基金帳戶,亦即消滅基金將處分全數資產後再進行合併。惟資產變現僅係於短期內將資產配置暫時轉為現金,於移轉成為存續基金之資產後將再進行投資。

為維護投資人權益,本公司財富管理部自即日起停止接受上述消滅基金新申購(含他基金轉申購)交易。

提醒您,合併後如欲就存續基金(即合併後之「瀚亞策略印度傘型基金之印度策略收益債券基金」)繼續為定時()定額扣款者,需依自身投資風險屬性重新申請並簽署定時()定額契約。有關存續基金及消滅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差異及保管費差異,詳見瀚亞投信之基金合併事宜公告。

敬祝 投資順心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