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0
「法巴百利達金磚四國股票基金」與「法巴百利達全球新興巿場股票基金」等二檔基金合併案

親愛的投資人,您好
通知您:
法巴投顧已向金管會提出「法巴百利達金磚四國股票基金C(美元)」與「法巴百利達全球新興巿場股票基金C(美元)」等二檔基金合併案,並於中華民國(下同)105年04月26日經金管會(金管證投字第1050014981號函)核准在案。相關合併說明如下:


●消滅基金:法巴百利達金磚四國股票基金C(美元)(WMF000817)
●存續基金:法巴百利達全球新興巿場股票基金C(美元)(WMF001769)
●消滅基金-定時(不)定額最後扣款日:105年09月28日
●消滅基金-最後買回與轉出日:105年09月30日
●合併基準日:105年10月07日


為維護投資人權益,即日起,停止銷售消滅基金之新申購與轉入交易。

提醒您,合併後如欲就存續基金繼續為定時(不)定額扣款者(即合併後之「法巴百利達全球新興巿場股票基金」),需重新申請定時(不)定額契約。

特此通知

祝您投資順利


元大證券財富管理部 敬啟

 

 

 

 

 

(1) 本公司所銷售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並不表示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該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該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
(2) 向本公司申請辦理信託業務而與本公司相關人員接觸之客戶,於必要時,得向本公司申請查詢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登錄情形。
(3)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該基金公開說明書。未經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同意,不得將網站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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